和很多第一次到澳门的大陆游客感觉一样,初踏上澳门的街道,过马路的时候,不论你是沿斑马线遵章通过,还是你临时起意穿过某个小街,只要你的脚一踏上路面,往来的车辆都会减速。即便是你觉得来车速度太快,出于本能地又退了回来,司机也会主动停车,并招手示意让你先过。十几天的逗留期间,这样的情形我自己就经历了很多次。
在澳门,车是让人的。不仅车辆尊重行人,行车的司机之间也会相互礼让。我时常观察到澳门的车辆在并线或者借道时双方车辆不约而同减速,而且总有一方先停下让对方经过。有时是被礼让的司机将大拇指伸出车窗表示谢意,有时两位司机会心照不宣地相互致意。此情此景不禁让我联想起自己以往在内地开车出行的经历,但是令自己颇感惭愧的是,搜遍记忆的角落,出于内心主动让车的情况少得可怜。我们的交规中确有很多诸如“转向让直行”之类责任清晰而又科学严谨的规定,但或许我们已经习惯了“见缝插针”似的交通“秩序”,“机智”地摆脱了种种驾校理论课上背下来的“约束”,作为行人抑或作为司机,一旦进入车流与人流之中,只要不出事,能抢就抢,能过就过。特别是在一些交通拥堵、车辆众多的大城市的车流中,很多时候你稍微一停顿,身后急不可耐的喇叭声就会此起彼伏地响起,再迟疑片刻,甚至会有人过来找你“理论”一番。
车辆与行人,相对于血肉之躯的人,一旦发生冲撞,受伤更重的肯定是人。所以当人车相遇的时候,人出于保护自己的意识给车让道,其实是一种本能,这与自然界中弱肉强食的法则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纯粹就是一种由力量的大小所决定的原始秩序;而如果强势的车辆能够主动避让行人,那么这种格局的实质就发生了变化,某种因素制约住了原始的蛮力,秩序的构建不再是出于双方力量的博弈,而是基于对弱者的保护和尊重,这就是文明。人让车还是车让人,一个是力量角逐后的游戏规则,一个是礼法支撑起的文明秩序。
这种文明的秩序是靠什么构建的呢,法律、道德、还是礼义?秩序形成之后又如何维护呢?这才是我们需要真正深入思考的问题。其实澳门的这种交通秩序并非一直如此,据说数年前澳门街道上的情形与我们在内地正经历的交通体验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转变的发生源自前几年澳门一部道路安全方面法律的颁布,这部法律规定了司机行车时对于行人近乎苛刻的注意义务,同时对违法者赋予沉重的法律责任,一旦触犯,处罚的力度非常之大,令人几乎无法承受。
答案揭晓了:法无儿戏,轻罪重罚。在法律巨大的威慑之下,没有人再敢存骄横之志或侥幸之心。这就是法律的威严与力量。同样的效应还体现在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领域。在澳门的大街小巷,你可以随便选择一家路边的大排档或者高档酒店,不管是生鲜的海货还是精料的正餐,你都可以放心食用。严格的食品安全立法和高密度的认真执法保障了餐客的健康,也守住了店家的良心。同样在澳门,无论是百货商场还是路边小店,你基本不会买到假货,原因同上。
上述状态的出现,体现了法律的效力。但是澳门作为和谐城市排行榜中一直名列前茅的地区,它的文明与进步并不是单单依靠法律。在澳门,你可以感受到这个城市的平和与安逸,这里居民的宽厚与礼让。澳门是世界闻名的赌城,但是本地居民留恋博彩的却寥寥无几;这里每天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十几万人进进出出,但是犯罪率却非常低;行走在街道上,你几乎看不到地面上有垃圾,没有人随地吐痰或者乱扔烟头;在烈日下的公交车站或者暴雨中的的士站点,无论老幼都按秩序排队候车、乘车;餐馆里只会讲粤语的服务员会把他能听懂普通话的同事叫来,回答你的问题;景区里身着制服的讲解员不会把自己当成是管理者,而是耐心细致甚至津津乐道地向你介绍他们的乡土文化……
如果说食品的卫生和驾驶员的油门可以靠法律来约束,那么上述这些社会生活的细节恐怕就是法律爱莫能助的了,而这种礼让与和谐的氛围的塑造更多还是依靠礼义的教育与文化的熏陶。繁体汉字和葡文、英文的并用与大小祠堂庙宇的林立彰显了这里未曾中断的文化基因,而随处可见的公益机构和联谊组织也体现出传统文化中的互助精神与友爱意识。法律用强制力为秩序守住了基本的保障,而在法律奠定的基础之上,通过文化的熏染与教育的感化,人们会不自觉地把秩序的标准提升,同时也就提升了这个城市的风貌和这里居民的素养。这其实就是礼义教化的作用,而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礼与法的融合就是在实践这种效果。
两千多年前变法的商鞅曾经提出过严刑峻法、重刑轻罪的主张,但是他没有意识到法律不可能解决一切的社会问题,而仅仅靠法律的残酷也不可能建立民众的守法自觉。所以孔子反对不教而诛,提倡德主刑辅,把礼义的教化与法律的慎用相结合,最终实现天下的大治。这就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深之处,而礼与法的结合是这其中最为核心的要义。
从礼俗与法律的层面观察澳门社会,也许可以给我们带来某些启示。回首过往,澳门回归祖国已逾15年,衷心祝福祖国东南海疆的这朵美丽莲花能够在法治、文明、和谐的土壤中绽放出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