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杂文集《坟》的题记中写到:“首先就因为偶尔看见了几篇将近二十年前所做的所谓文章。这是我做的么?我想,看下去,似乎也确是我做的。那是寄给《河南》的稿子;因为那编辑先生有一种怪脾气,文章要长,愈长,稿费便愈多。所以如《摩罗诗力说》那样,简直是生凑。倘在这几年,大概不至于那么做了。”这段夹杂着自责的反省,也颇令我脸红。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偶尔也会抒一抒胸臆,发一发感慨,明明几百字就能结束的文字,下笔成文的时候,却总是想超过一千五百字。结果,只能生凑。
按说,作文的时候,意尽言当止,但现实却不总是如此。现在的教育,小学、中学,甚至大学,每次作文都有字数的要求,低于规定的字数就是不合格。在这样一考定终身的体制里,即使学生有勇气叛逆,家长和老师也一定会齐心协力,把他拖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科举考试在中国历史上实行了上千年,状元也诞生了几百个,但令他们金榜题名的华翰却没有一篇能够广为流传,这不能不是一个讽刺。
对于那些靠文字谋生的人,要求他们“不生凑”简直太难了。“按字计酬”的标准意味着字数就是金钱,文章越做越长的现象也就不难解释了。一位当红的网络情感作家曾经向我诉苦:每天至少要码六七千字,而且不能间断,读者等着刷新呢!一部作品的字数,动辄
都是百万起步,二三百万字的作品俯拾皆是。我从来没有阅读过网络小说,对她说的这一切也没有考证。如果确如她言,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才完成的《红楼梦》,放在网络上,只能算得上一本小书了。有一次晚上闲聊,她问我在干嘛,我回答在读蒙田的文章。那时我正迷恋蒙田的文字,因为她是作家,料想她一定熟悉蒙田,于是准备向她请教几个关于蒙田文字风格的问题,她迟疑了一会,莞尔一笑说:“我知道蒙恬,秦朝人吧?穿越题材的小说里面有他。”
研究生期间,课程不多,生活散漫,因为互联网的普及,也会因为心情的起伏记下一些文字,当时从来没有想过字数的问题。现在回头发现,有限的几篇,多是三五百字。毕业后进了机关单位,因为有调宣的任务,时常也会提笔。有的放矢的议论,非我所长,于是只能对着风花雪月无病呻吟。有专人统计各部门人员公开发表的文章,然后根据文章发表的平台给你所在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记分。有些文章,因为字数的不同,分值也呈现出差异。一千五百字是一道门槛,低于的记0.4分,超过的则记1.4分。因为有利益差别,于是再写文章的时候,就格外的关注字数的多寡。我的很多文章,就是这样生凑到一千五百字以上的。
古代的文人写作,没有金钱的利益,多是出于个人兴趣和理想,因此,脍炙人口的佳作就层出不穷。因此可知,没有利益的裹挟,纯粹的写作更容易出精品。印刷业发达后,有品的文人仍然不会草率下笔。就拿被称为“稗官”的小说来说,被奉为经典的那些,莫不都是作者的呕心沥血之作,而且,有些还经过历代文人不断的加工和改造。作品的艺术质量,并不在于文字的长短,百万字的《红楼梦》是“稗官之上乘”,四余万言的《边城》亦被尊称为现代文学的经典。先秦诸子百家,文字多是几万字而已,一本《道德经》,不过五千言。
在《写在〈坟〉后面》中,鲁迅又写到:“我的译著的印本,最初,印一次是一千,后来加五百,近时是二千至四千,每一增加,我自然是愿意的,因为能赚钱,但也伴着哀愁,怕于读者有害,因此作文时就常常更谨慎,更踌躇。”这样的自白,可谓推心置腹。文豪姑且如此,况我辈庸众!
必须要停笔了,这样的一篇文章,如果还要超过一千五百字,又有生凑的嫌疑了。意已尽,言当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