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安排,6月15日下午,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岩结合当前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问题的新规定,为全院干警开展了一场精彩的业务知识讲座。这是高新区法院“两学一做”系列专题讲座第二讲。
授课伊始,赵院长指出,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而如何有效地保护,可以说是与债务人的博弈。此间,财产保全显得尤为重要。能及时、有效、完整的控制债务人财产,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解决当前执行难问题的重要保障。
赵院长结合自身多年审判经验,以举案说法的形式,列举性地指出了执行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并结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要求逐一进行了解析,提出了应对措施。
赵院长强调,开展执行财产保全必须具有严肃、严谨的执法态度,同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在财产保全期限内完成任务,时间要精确到分秒,不给任何有私心的债务人偷奸耍滑的机会,时刻守护人民法院的执法威严。
赵院长的授课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具有理论的高度和实践的深度,且具有较强的适用性,极富感染力和吸引力,受到全院干警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