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原副省长姚木根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发布时间:2015-12-18 15:50:01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在第三法庭公开宣判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一案。姚木根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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