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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送蓝颜知己回家遭其妻趴车头 将对方甩伤

  发布时间:2015-12-10 14:34:04


    离异女汪佳丽深夜送已婚蓝颜知己回家时,被对方妻子误会自己是小三,趴在其车头上让其下车理论,汪佳丽生气一脚油门将对方妻子从车上甩下,造成轻伤一级。7月29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汪佳丽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汪佳丽是一位离异女士,与帅气的已婚男陈壮认识后,二人感觉有许多共同的语言和爱好,就经常出去聊天。由于陈壮经常晚归,其妻孙华开始跟踪自己的丈夫。

  2015年1月26日,汪佳丽与陈壮约会到24时许,驾驶自己车辆将陈壮送回住处。孙华怀疑二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就赌气站在汪佳丽驾驶的捷达车前,要求汪佳丽下车。

  又害怕又生气,汪佳丽发动汽车向前行驶,以此来吓唬孙华,可没想到孙华随即趴在自己的捷达车机盖上。因一时不够冷静,汪佳丽没有把车停下来,反而继续向前行使。当车辆行驶至另一小区灯岗右转弯时,孙华被甩下。受伤后,孙华打一出租车,将继续行驶的汪佳丽截停并报警。

  案发后,经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孙华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随后,汪佳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间,汪佳丽父母主动联系到孙华及亲属,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22万元。孙华在丈夫陈壮求情和保证与汪佳丽不见面的情况下,选择了谅解。

  7月29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汪佳丽作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判决。而汪佳丽所在的单位也对其作出开除的决定。(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平安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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