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6年前,200名民工远赴黑河务工,不料工程停工,450万工资迟迟不能到手,法院院长3赴黑河

大庆高新区法院为民工讨薪450万

发布时间:2011-11-25 10:39:32


6年前,我市包工头王晓光(化名)带领200名农民工到黑河市务工,本以为能挣到钱,可等待他们的却是漫长的讨薪路。2010年5月,江苏盐城二建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二建”)、吉斯达黑河公司(以下简称“吉斯达”)拖欠王晓光等人450万工资一案在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立案后,2010年5月至12月,法院院长何文平带队3赴黑河市,为农民工追讨回450万工资。

2011年1月19日,一面锦旗悬挂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内,锦旗上“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人民法院为民司法”16个大字,代表着民工们对法官的感激与尊敬。

2005年6月4日,盐城二建将从吉斯达承包的建筑工程,又包给王晓光的施工队。

没有足够的人手怎么办,为了完成该项工程,王晓光通过私人关系召集了200名民工,来到黑河市务工。2005年6月27日,王晓光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开展了施工建筑。

本以为一切顺利,可当年10月,随着气温逐日降低,王晓光等200农民工已经无法继续施工。随后,双方签订了停工协议,决定工程于2006年4月15日复工。

2006年复工日期到来时,由于承包方盐城二建和发包方吉斯达的原因,使该工程一直没有继续施工。

2006年11月6日,盐城二建停止和王晓光签订的劳务合同,并为其出具3661403元劳务费的债权债务确认书。

由于吉斯达拖欠盐城二建的工程款没能力给付,盐城二建无法偿还王晓光的劳务费,王晓光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也就难以解决,使200名农民工的生活陷入困境中。为索债,王晓光和200名农民工走上了漫长的讨薪路。

2008年6月,王晓光代表200名农民工将盐城二建、吉斯达一起告上了法庭。

2008年8月10日,我市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由盐城二建给付原告王晓光劳务费3661403元,吉斯达拖欠盐城二建工程款3661403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判决一直未执行,2010年4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执行裁定书,将该案执行交由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

2010年5月10日,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后,院长何文平对该案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执行小组,准备为200名民工讨回血汗钱。

2010年5月21日,在院长何文平的带领下,执行小组一行6人驱车赶到边贸城黑河,发现吉斯达已人去楼空后,对其财产进行了明察暗访。2天后,他们查到了吉斯达有84673.5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执行小组立即将该土地查封。

2010年8月5日,在吉斯达仍无任何消息的情况下,何文平带领执行小组第二次来到黑河,在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下,经与有关部门反复交涉,决定于8月5日拍卖该土地使用权。

法院这次要动“真格”的了,被执行方终于浮出了水面。

2010年11月20日,何文平院长第三次带领执行小组及原告王晓光来到黑河市,通过耐心调解,执行工作峰回路转。

对土地有出让权的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同意为吉斯达偿还所欠债务及利息等费用450万元,当即给付250万元,剩余款项将在近期内给付,双方达成执结协议后,法院下达了解除对土地的查封令。

1月19日,记者通过了解得知,该案剩余的200万元欠款已经陆续到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