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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明确“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发展总体思路

发布时间:2015-11-05 16:26:51


    11月3日,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最高法院副院长贺荣作了题为《共同规划“十三五”发展蓝图稳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的报告。贺荣要求,“十三五”期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抓住机遇、做好规划、乘势而上。

    贺荣指出,“十三五”期间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总体目标,即“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三个服务,即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着力在四个方面上下功夫,即加强顶层设计、加快系统建设、强化保障体系、提升应用成效;突出六项特征,即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丰富新内容;按照“两步走”安排,即“基本建成”和“深化完善”分步实现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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