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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司委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大庆高新区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5-11-05 16:17:38









    2015年11月4日下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大庆高新区法院召开座谈会,对《黑龙江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征求修改意见。省人大内司委司法处处长于振武主持座谈,省人大内司委司法处副处长刘航、调研员曲贤池、省人大法工委四处副处长华新野、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高权、大庆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李保华、市中院副院长顾双彦、市司法局副局长胡璐璐、高新区法院院长何文平以及来自法院、检察院、城管、工会、妇联、社区、律所、调解组织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责任单位(部门)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前,于振武处长一行深入高新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就关心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有关问题与高新区法院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对高新区法院建立的“2251”调解模式表示肯定,并希望高新区法院能在此基础上,努力为各非诉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搭建更加顺畅、高效的平台。

    座谈会上,于振武处长首先简要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于处长指出,《条例》的出台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当前形势所迫。近年来,法院的案件数量激增,而办案力量却远远不够,导致办案效率低、办案质量低、当事人满意度低,因此,急需通过地方性法规规范各部门在处理解决各类纠纷中的职能和作用,把一部分可能形成诉讼的案件引导到其他途径解决,以减轻法院工作压力,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党和国家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决定,对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要求,为地方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和支撑。在此背景下,省人大坚持主动作为,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省级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立法工作,意义重大深远。

    高新区法院副院长沈洪庆对高新区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从 “2251”平台建设、工作制度完善、专业队伍培训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大庆市司法局副局长胡璐璐就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经费保障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就《条例》内容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涉及的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问题,畅所欲言,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于振武处长认真听取发言,不时就关心的问题插话询问,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座谈历时三个多小时,始终在轻松、坦诚、热烈的氛围中进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座谈的最后,大庆中院副院长顾双彦结合会上讨论的焦点问题,重点就条文设置、结构编排和内容修订等事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顾院长同时指出,《条例》的出台是形势所需、人心所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顾院长表示,会后,将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认真研读《条例》内容,积极进言献策,争取对《条例》的出台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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