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平日无业,2012年11月初,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想找份体面工作的郑某。唐某谎称自己有能力让郑某到文化局上班。通过一番哄骗,郑某后来给唐某拿了15万元的办事费。收完钱后,唐某在当地伪造了一枚“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公章后,通过虚假《提档函》将郑某档案从人才市场调出,以此证明工作已办成,随后又向被害人家人索要办事费15万元。
数月后,为再次蒙骗过关,唐某于2013年6月初通知郑某到建设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事后,唐某分别于2013年7月27日、10月31日向该卡内汇入1700元和4800元,并谎称这是单位发的工资。
虽然发了工资,但是郑某心里仍然不踏实,因为自己从未去过单位一次。唐某随后带郑某到文化局谎称报到。但报到前,唐某编造各种理由将郑某支走,自己独闯文化局人事科办公室,谎称郑某因丈夫出车祸,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其心病就是想到文化局工作,以此来骗取人事科办事员秦某的同情,希望秦某帮忙向郑某撒谎。秦某被蒙骗后,以郑某怀孕为由让其回家休养,之后再来上班。2014年10月下旬,因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拖郑某上班的要求,郑某家属到文化局核实后得知被骗。案发后,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
■法官评案 找工作不能等着天上掉馅饼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帮助他人办理工作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主审法官庭后表示,很多人都想谋求一份体面稳定的工作,尤其渴望能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法分子从中也看到“商机”,并用各种方式鼓吹自己,让对方相信自己是个“能人”,可圆就业梦,殊不知这都是设计好的陷阱。要想识破这种骗术其实不难,试想骗子果真有这种能力的话,为何他自己还没正当职业?未戳穿的原因就是被害人不理智。此外,被害人就业理念歪曲也是此类诈骗案频发的重要原因。法官提醒,找工作不能等着天上掉馅饼,唯有努力勤奋才能找到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