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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时之欲 禽兽男子将恶手伸向未成年姐妹

发布时间:2015-10-10 14:38:46


    被告人韦宗余为满足一时之欲,以给零钱诱骗的方式对小青(4岁)、小红(6岁)两位姐妹花进行猥亵。近日,广西上林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并最终依法以被告人韦宗余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29日,被告人韦宗余到受害者覃某家吃饭,见其两女儿小青、小红正在家门口玩耍,一时性念兴起,遂以给零钱诱骗的方式对被害女童小青、小红的阴部进行抠摸,并要求两女孩不得泄露此事。当晚,覃某听闻两女儿被韦宗余猥亵后,便来到韦宗余家找韦宗余理论,韦宗余承认其做错事,并称愿意赔偿500元检查费。但韦宗余明知两姐妹尚且年幼,还对其进行猥亵,其行为已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15年4月21日,上林县公安局依法将韦宗余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宗余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韦宗余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应依法从重处罚。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被告人韦宗余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韦宗余有期徒刑三年。(文中小青、小红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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