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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清朝“昌平公主”诈骗两百万 一审被判十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5-09-09 14:03:32


    只有初、高中文化的两名被告人设下惊天骗局,在2013至2014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从多名被害人处诈骗二百余万元。9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凤鹰、杨江林有期徒刑13年6个月、12年,并分处罚金50万元。

    王凤鹰虚构自己系清朝爱新觉罗氏昌平公主,与杨江林成立公司,并伪造证件,在贵州、河南等地购买大量的假美金、假金条充当所谓“解冻的民族资产”,并声称通过投资以解冻更多的民族资产可以获得高额回报,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二百余万元。将近两年之后,一名被害人发现自己被骗报警,这起诈骗案才东窗事发。公安机关出警后,在王凤鹰的办公室查获各类黄色金属块状物钥匙状物等41件、多种面值的假美元共计6911张、“八大金库取款”字样黑色印章一枚及藏宝图等物品。王凤鹰将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桑塔纳小轿车一辆、以首付加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一套,其余钱财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凤鹰、杨江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34.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伪造自己“公主”身份行骗,受害人众多,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莲湖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将法庭设在西北政法大学,在校大学生40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和震慑犯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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