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子唐某装能人,说能帮他人办理体面工作,连蒙带唬诈骗30万元后东窗事发。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以诈骗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唐某是大庆市一名无业游民,能说会道的她给外人很有能力的错觉。2012年11月初,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很想找体面工作的郑某,便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其办理到市文化局上班。很快就骗取了郑某的信任,并于当年12月中旬向郑某收取了办事费15万元。
收完钱后,郑某不断催问办理工作情况。为了应付郑某,唐某于2013年2月5日在当地一打印社伪造了一枚“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公章后,制作了一份虚假的《提档函》,并利用该《提档函》将郑某的档案从市人才市场调出,交给郑某的家人,以此证明工作已办成。随后又向郑某家人索要办事费15万元。
数月后,郑某又多次催促唐某想要上班。为再次蒙骗过关,让郑某再次相信工作已办成,唐某于2013年6月初通知郑某到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事后,其分别于2013年7月27日、10月31日向该银行卡内汇入1700元和4800元,并谎称这是单位发的工资钱。
虽然发了工资,但是郑某心里仍然不踏实,因为自己还未去过单位一次,上班也一直是自己的梦想。郑某强烈要求上班,并要求唐谋陪同到单位报到。为再次搪塞郑某,唐某于2013年11月初带领郑某到文化局,谎称到单位报到。但报到前,唐某编造各种理由将郑某支走,自己独闯该文化局人事科办公室,谎称被郑某因丈夫出车祸,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其心病就是想到文化局工作,以此来骗取人事科办事员秦某的同情,希望秦某帮忙向郑某撒谎。秦某被蒙骗后,配合了唐某以怀孕为由让郑某回家休养,之后再来上班。
2014年10月下旬,因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拖郑某上班的要求,郑某家属到市文化局核实后得知被骗,遂要求唐某还钱,但唐某多次推脱,并失去联系。随后郑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全部事实,并全部返赃。
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