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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介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

发布时间:2015-08-17 14:22:19


    记者8月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已派员介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将组织天津市检察机关,立足于检察职能,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8月12日23时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截至16日9时,爆炸事故中已有112人遇难,失踪人员95人,其中消防官兵85人。失踪人员包括现役13人,天津港消防员72人,其他10人。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做好遇难人员亲属和伤者安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稳定社会情绪。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和天津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在协同有关部门全力投入事故救援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等职务犯罪。

    根据最高检领导指示,渎职侵权检察厅第一时间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与天津市检察机关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一起分析研究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的方案和措施,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最高检领导的要求部署,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发挥好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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