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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强化引入 打造诉非衔接高新法院模式

——大庆高新区法院多措并举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系列报道之二

  发布时间:2015-08-13 09:47:17



诉调对接中心公共通道直通调解阳光大厅


温馨的诉调对接阳光大厅


诉调对接中心内设调解室结构部局


总面积近120平方米,宽敞、明亮、温馨的调解接待大厅


总面积近120平方米,宽敞、明亮、温馨的调解接待大厅


调解员公示栏


立案法官正在与人民调解员办理委派调解内部交接程序


调解一室内,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对一起借款纠纷实施调解


调解三室内,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对一起邻里纠纷开展调解


调解四室内,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对一起相邻权纠纷实施调解


调解五室内,律师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正在共同对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在律师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在党委领导、各界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五全调解”为抓手,按照最高院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下大力气夯实基础建设,健全机制强化主体引入,在载体优化、程序完善、方法创新、成果扩大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建立了一套以纵向贯通诉讼全程、横向跨越案件类别的诉讼调解为轴心,辐射多领域、多主体,广泛吸纳各种积极元素共同参与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于2012年8月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深化诉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现更名为“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三年来,该院平均有83.6%的民商事案件、89.5%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42.5%的执行案件,最终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委派、委托调解成功率达62.8%,通过调解形式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600余万元、律师费300余万元,大量纠纷被稳控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 同改革之前相比,总体呈现调解质效、调解工作社会知悉率(认可率)和法院办案压力、信访压力(案访比)“两升两降”的良好工作态势,全院现有的21名一线法官优质高效担负起年均近5000件的受案量,多元调解的综合连锁效应尽显,在全省法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强化对接中心“标准化”建设。坚持“一次规划、分期推进、循序提升”的原则,不断加大建设投入,逐步建成了基础稳固、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诉非衔接工作平台。特别是2015年4月9日“眉山会议”召开之后,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该院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坚持对照先进找差距、描准目标探路子,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提出了7方面26项具体任务,全面启动了新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与诉讼服务中心整合建设,重点辟建了总面积450余平方米、功能更加完备、结构更加合理、程序更加完善、负载能力更强的诉调对接中心,形成了“2251”的合理布局,即两个大厅(一个中心阳光大厅、一个调解接待大厅)、两个诉讼辅导室、五个调解工作室、一个调解员办公室,组建了工作机构,指定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了配套制度,在内部陈设和装饰风格上融入人性化特点,切实达到“减三分严肃,增七分温馨”的效果。各非诉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全面提升了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工作质效。据不完全统计,该中心成立以来,诉前、审前调解成功率同比分别提升了6.76和4.32个百分点,全院日均综合调撤案件5件,最高时达12件。

    二、坚持队伍建设“专业化”方向。抽调9名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组建了专职调解员队伍,依托诉讼辅导室和调解联络站,能动开展诉讼辅导、案件分流和调解指导工作。同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强化沟通协调,严格任职标准和选拔流程,在全区选任了128名人民调解员、32名行政调解员和41名律师调解员。同时,积极推进“两个名册”建设,经过严格筛选,先后从政协委员、职业律师、机关干部、医疗人员、退休教师等9个行业中吸纳52人进入特邀调解员名册,吸纳53家调解组织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同时,坚持完善调解指导员制度,指定院内5名优秀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员,组织编写专用教材,对调解员采取集中授课、邀请庭审旁听、参观见习、座谈讨论、经验交流等方式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先后邀请辖区调解员125人次,参加交流研讨8场次,旁听庭审10场次,举办讲座、授课5期,指导排查化解纠纷50余起,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12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调解员依法、灵活、高效调解的能力,整体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三、推行社区调解“网格化”管理。为方便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的日常工作衔接,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原则,以居住小居、大中型企业为基础,结合社区分布特点,将全区合理划分为38个单元网格,确保每个单元网格内至少有1个人民调解室、1个法官联络站,每个人民调解室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调解员、1名对接联络员(兼职),每名人民调解员平均分担负责人口3000人左右,每个联络站指定1名包片领导和联络法官,法院班子成员、庭长、法官和专职调解员每周平均到各联络站点开展现场调解、对接指导和诉讼辅导的时间不少于1天,并通过制发对接联络电话表、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当事人可自由选择调解地点、选择调解人员、确定调解形式,打造便捷高效的对接信息平台,在法院与各单元网格之间建立起实时对接、高效衔接、有序互动的日常工作模式。日常工作中,法院领导和法官们与调解员们一道,坚持“走出去”,积极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厂矿、进机关、进校园“五进”活动,努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请进来”, 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现场接受法院的委派、委托调解,密切对接、强化衔接,合力高效开展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坚持“座下来”,在法院、在社区、在调解室、在联络站,经常性地组织有关领导和调解员代表畅谈调解工作感悟、交流调解工作缀经验、听取调解工作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工作效果。

    四、探求协调统筹“效能化”运作。从组织机构、监督管理、分工协作、经费保障等各方面,全面强化调解工作综合保障。建立了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全区政法各部门、相关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通过统一制发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和改革成效纳入党委政府业绩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先后协调解决了改革过程中的基础建设、职能优化、编制待遇、经费保障等30余个瓶颈问题,保障了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通过坚持依靠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更加提升了多元调解工作的正确的工作方向和良好的公众舆论导向。

    五、追求调解手段“艺术化”效果。在具体调解方法上,探索建立了包括情景感染法、换位思考法等15种调解方法在内的调解方法体系,总结形成了调解工作“六要”原则和快、准、合“三字诀”。在具体工作中实现了以下三个突破:一是纵向贯通,实现全程调解。贯通诉前、庭前、庭审、庭后、判后、执行等各诉讼阶段,抓住调解时机即诉即调,抓住当事人心结释法解疑,抓住裁判要旨息诉止争,全力推进调解、促成和解。二是横向联动,实现主体多元。在调解主体引入上坚持效果优先、不拘一格,通过“分类对接”特邀调解、“梯式链接”人民调解、“辐射链接”团体组织、“人脉链接”关系人士等简便灵活高效的形式,全面吸收和借助各种有生力量合力化解纠纷。三是革故鼎新,实现规范管理。坚持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制定了《诉调对接考核管理办法》、《诉讼辅导工作流程》等27项工作制度,重点深化了司法确认机制,以此来提高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民众中的威信,使申请诉前调解逐步成为民众解决日常民事纠纷的习惯性首选。调研数据显示,有近70%的被调查者表示能够接受非诉调解。三年来,该院共对非诉调解协议进行效力确认205件,维持率98.7%,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7.2%。同时,他们坚持全面推行调解绩效动态考评,重点对每名法官的调解结案率、申诉信访率等15项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建立调解结案动态排行榜,一季一树“调解标兵”。先后涌现出9名调解率在80%以上的调解能手,占全院一线法官的40%以上;有7名法官被省、市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和办案标兵,6名法官被评为“专家型”法官。

责任编辑:吴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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