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4)庆高新执字第566号
刘喜有: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庆高新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了丁锋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庆高新执字第566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即视为送达。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法官姓名:王文娇
联系方式:18545799087
邮寄样报地址:大庆龙凤区进出口基地大庆高新区法院执行局
来款方式:邮局汇款
汇款单号:15103493725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