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继续履行?

发布时间:2015-06-24 10:50:06


    一方当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某些不适当的情况下,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为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违约。债务人拒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某些不适当;或者债权人受领迟延。

    (2)继续履行合同仍有意义,不违背订立合同的宗旨。

    (3)需有非违约人的请求。

    (4)违约方能够履行,如果合同已陷入履行不能,则不适用继续履行。

责任编辑:吴立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