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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唐浩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5-05-08 09:10:55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原副州长、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唐浩(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该案经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处审查起诉。日前,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唐浩,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浩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吴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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