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

发布时间:2015-05-07 14:58:59


    一、悬赏广告

    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行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标明的报酬的广告行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为单方行为说。按照合同说,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订约方式,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为承诺,合同因承诺而成立。

    二、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是指由招标人向数人或公众发出招标通知或公告,在诸多投标中选择自己认为最优的投标人并与之订立合同的方式。招标投标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招标阶段。

    2、投标阶段。

    3、开标、评标、定标阶段。

    三、拍卖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卖人为拍卖,应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该公告记载有下列事项:

    1、拍卖的时间、地点;

    2、拍卖标的;

    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4、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5、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日。

责任编辑:吴立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