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黑龙江五一期间发生两起涉枪案 两嫌犯均被击毙

发布时间:2015-05-04 09:09:19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肖劲彪)5月1日和5月2日,在我省鹤岗市以及绥化市庆安(县)火车站分别发生持自制火药枪击伤路人和抢夺民警配枪案件,两嫌犯均被击毙。

  据鹤岗市宣传部门消息,5月1日9时许,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峻德山下供兴煤矿东院墙外,一名男子持枪将一路人左小腿打伤。接到报警后,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陈首杰立即先行带领两名民警出警,同时向分局汇报并请求支援。陈首杰等3名民警在峻德山下供兴煤矿院外约500米一居民住宅附近追上了嫌疑人。在抓捕过程中,嫌疑人向民警开枪,冲在最前面的陈首杰被嫌疑人击中头部。随后,嫌疑人向东侧继续逃窜。增援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在供兴煤矿东侧约800米大地旁围堵住嫌疑人,向嫌疑人喊话并鸣枪示警,但嫌疑人拒捕并向民警开枪射击,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将其击毙。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国刚,男,43岁,大庆肇源人,现独自居住在兴安区50委1组。经过现场勘查和对嫌疑人住处搜查,鉴定其所持枪支为自制火药枪。受伤民警为兴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陈首杰,男,36岁,目前医院正在全力抢救。

  另据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消息,2日12时许,一名不明身份的中年男子,在哈尔滨铁路局管内庆安站候车室安检口处拦截旅客进站乘车,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执勤民警予以制止,该男子不听劝阻,并抓住一名5岁左右幼童向执勤民警抛摔,抢走民警携带的警具,并抢夺枪支。为确保现场旅客生命安全,执勤民警开枪将其击倒在地,并迅速通知120。120人员到场后确认其死亡。在此过程中,幼童和其他旅客没有受伤。

文章出处:新浪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