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省高院在马鞍山市召开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案登记制改革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徐立全指出,推进立案登记改革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省高院专门召开会议,深入推进这两项改革,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徐立全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遵循司法规律,把握改革节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真正让这两项改革成果惠及广大诉讼当事人。各级党委要大力,支持法院推进两项改革,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并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省法院要建立“五项机制”:一要建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日报、周分析、月总结制度。二要建立网络诉讼服务机制。不断丰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案件查询、网上咨询、在线调解、诉讼指南等服务,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和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三要建立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四要建立清理、修改、调整针对性制度机制。五要建立新类型案件的立案、审理的宣传机制。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时侠联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德和主持会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沪平作了工作报告。马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丛辉,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16个中级法院院长、立案庭庭长或诉讼服务中心主任,16个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播放了省高院、马鞍山中院制作的专题片,合肥中院、亳州中院、肥西县法院、蚌埠怀上区法院、休宁县法院相继作交流法院,并组织参观了马鞍山中院、马鞍山花山区法院道交法庭、马鞍山城乡规划展览馆。
会议指出,这次会议之所以选择这一时机召开,确定这样的主题,既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委的一系列会议精神的需要,又是为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做好准备的需要,还是积极迎接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议召开的需要。因此,全省法院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攻坚力量。
会议强调,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行政诉讼法的“双实施”,是对法院工作的历史性挑战,各地必须据此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态势分析,做到有的放矢;必须健全五种纠纷解决机制的渠道、发挥好五种法律服务的作用、构建五个解决纠纷工作的平台、建设好法院内部的五个诉讼环节。